“玛丽……”
拉塞尔听着听着,脸色就黑了下来。
笑容终于再也保持不下去。
“要论搏击术,还得看拳击,中国的武术软绵绵的,真的与拳击高手打起来,很难有什么胜算的。”
“我认识一个拳王级高手约翰逊,拳力可达千五百磅,腿力达到两千三百磅,可以力举小汽车……”
“你说的是那个光着膀子,打得鲜血淋漓浑身大汗的约翰逊吗?”
玛丽莲一脸嫌弃。
拉塞尔脑袋直冒黑线。
这是嫌丑?
搏击不是比的谁能更快更有力的打倒对手吗?
又不是选美大赛,还看谁长得漂亮的?
“我还认识一个击剑高手,可以在十尺之外,一剑刺落飞舞的苍蝇……”
“可是,那一点也不美。”
玛丽莲还是摇头。
她就是练刺剑的,从小就练,哪里能不知道,一剑一剑的前进后退,到底有多么无聊,多么难看。
就算能更快的刺中对手,那也只是因为比别人力气更大,速度更快,完全不讲什么花巧。
倒是宫廷剑舞,好看是好看了,却没有什么实用性,与其说是剑术,还不如说是跳舞。
杨林听得舒服。
暗暗赞叹外国妞还是很有眼光的。
真的比起招式漂亮,英国那种最原始的、拳拳到肉的搏击术,哪里能比得上穷尽人体关节极限的武术。
比好看,根本就不是一个档次。
比如,在后来很多年,他都没见过比功夫皇帝打得更好看的人。
那简直是力与美的艺术!
可惜矮了点……
话说,在功夫还没有传入西方之时,西方的搏击术一向都是很直接的,讲究一击必杀,恨不得每一拳每一脚都用尽全力。
全然没有中国武术的那么些细腻讲究。
什么阴虚阳实,五行变化,什么腾挪闪躲,藏剑拔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