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升,路上慢点!”
卢象升非常难得的出门来送全旭离开。
卢象升送全旭出来,可真不是因为他的身份尊贵,而是因为全旭愿意为百姓做实事,这种可以每亩增产的种子,别说一兑一斤半,就算是一兑换三四斤,那都不算过份。
如果真能每亩多收一斗,卢象升肯定会向崇祯皇帝上道奏折,为其请功。
这种颗粒饱满的麦子,卢象升可从来没有见过,更没有听过,他不相信这是所谓的外来购买。
从全旭第一次见到自己,卢象升就发现全旭在有意有目的的接近自己。
大明的知府其实不值钱,全国有一百四十个府,一百九十三个州,知府知州三百多人。全旭为什么选择他?
全旭有好东西,做工精良的棉衣,颗粒饱满的大米。这些物资送个任何一个知府,得到最好的礼遇。
作为南直隶人,卢象升会对大米陌生吗?
答案是肯定的。
哪怕在江南最好的上等田,所产出的大米一样半干瘪,从来不会像全旭送过来的大米一样饱满。
在卢象升开来,这个来自湖广的全旭,应该是一个农家,想推广自己的粮种。
当然,这是一个美丽的误会。
全旭晕晕乎乎朝着卢象升摆摆手:“卢大人留步,东升先回了!”
全旭登上了马车,开始一脸得意。
全旭在卢象升府邸里吃完午饭,非常简单四菜两汤,两荤两素,有菜有肉,算不上丰盛,只能算是便饭。
全旭的心情不错,他与卢象升达成了两千石种子换粮的协议,也就相当于他又赚了一千石粮食。
对于全旭来说,粮食的好坏对他影响不大,反正都是庄上的百姓吃的。
多了一千石就相当于可以让庄户们多吃一千石。
全旭还顺便把粉笔推了出去,有些可惜的是,粉笔和黑板这些东西的技术难度太低,在明末完全的工匠完全可以做,只是没有想到这一方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