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被推开,一名二十五六模样的男子走了进来,手中拿着一摞账本,面色严肃的看着宋北云。
“若不是我让小厮知会我,怕是你吃完便又会拍拍屁股走人吧。”
“门关上。”宋北云夹了一筷子菜:“我今个就是过来寻你的。”
“呵,算你还有些担待。”男子坐在宋北云对面:“你为何不喝那可乐?”
那男子身材修长,跟宋北云一般高,这样的身材在这个时代是很少见的,浑身上下穿着白衣,扎眼的很。
“可乐……这玩意也能叫可乐,糊弄那帮不懂的人还行。”宋北云把一壶还挂着冰霜的“可乐”捏在手中:“不过就是冷泡的绿茶加酸加薄荷、干草再多加些糖,最后上桌前放些碱面。”
“嘿,你还别说,就你这碱面他人就捉摸不透,咱家的炊饼包子都是一等一的好,靠的就是这碱面。”
诶……不就是小苏打嘛,这玩意简单。可是这玩意喝起来跟可乐真的不是一个东西,顶多算是个起泡苏打水,但这个时代的人那里喝过这种高浓缩的绿茶饮料呢,可不就提神醒脑呗。
不过这玩意道理简单,但就是这个配比可是宋北云折腾很久很久才弄出来的,虽然弄不出耐酸焦糖这种高档东西,但让这玩意的口味上吸引人的根本还是甜味和刺激的口感。还有一点就是茶叶、薄荷的榨取技术,这个可能就是宋北云的专享技能了。
而对面这个年轻人么,是他的合作伙伴,同时也是南昌府首富的儿子,一个不折不扣的富二代,但这个富二代是有点东西的,他不堪父亲的威逼,孑然一身跑来南京城,跟宋北云一起从路边摊一点点弄到现在的大酒楼,前后可是用了四五年的时间,而且他是为数不多一直在努力理解和学习宋北云理念的人之一。
“这期的盈利是十七万三千五百五十二贯,你占四成,便是六万九千四百二十一贯,你是要本票还是要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