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他?”走在前面的男人回过眸,紧紧盯着岁星的神情,企图从上面找出来一些其他的破绽。
“是,沈闻歌谁会不道呢。”岁星强行镇定下来,和岁铖对视,弱声:“他可能不认识我。”
像温白鹤这种极端自负的人,来往并且能够交心的人一只手都能够数过来,好巧不巧,沈闻歌正是其中之一。
素有南沈北温之称,沈闻歌的生意主要是在南方,除了极个别的时候会留在京城外,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南方。这么看下去,股票们之间其实都在一个圈子,互相有交集。
岁铖骤然提起来的心脏又重重落了下去,幽深的眼睛稍微柔和下来:“回去你待在房间就好,哪里都别去。”
他会担心总有豺狼会想要觊觎漂亮弟弟,咬着细嫩的脖颈吞入腹中。
岁星偷偷松了一口气,跟在岁铖身后,从侧门回到家。
别墅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到处都铺上了深灰色的长毛绒毯,看上去好看,但是这种地毯很难打理。
“偶尔不想穿鞋子的时候,可以赤着脚在房间里走,地毯会时刻有人打理的。”岁铖面上并没有什么表情,神色如常。
岁铖是岁星来到这个世界见到的第一个人,因此印象会比一般人更要深刻一些,岁星很清楚地记得,在刚来的时候,男人分明有讨厌他赤着脚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看上去只有二十出头的男人,却因为家庭教养问题,成熟稳重,有时候会显得过分古板。
【大概是个恋足癖,想要看你赤足在房里,所以就铺了地毯。】
岁星身体一僵,有些耳热:“你不要胡说003。”
怎么看岁铖都是那种满脑子教条和规矩的工作狂吧,说不定连恋爱都提不起兴趣去谈。
不过整个别墅铺了地毯的确很奇怪,岁星神色如常地继续往前走,男人站着,拧着眉疑惑道:“你不是喜欢赤着脚在房间里走吗?为什么不脱下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