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的阮烟越想越气,连饭都没有吃,啊啊啊!死直男!狗男人!
抱着枕头发泄了一顿,阮烟的气才消了一些。
安静下来的阮烟坐在炕上查看自己的小脚,果然脚都被磨红了,脚后跟甚至都有点磨破皮了。
呜呜,她实在是太可怜了,这样的生活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阮烟动作熟练的给自己的脚上涂上灵泉水。
哎,她忍不住叹气。
这一个多星期来,她用泉水治伤的次数,比上辈子二十多年加起来都多。
脚上的红肿在涂上灵泉水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回了白嫩。
下午闲的没事干的阮烟搬着小板凳,坐在郑月的身边看她缝衣服。
“大嫂,你是给肚子里的小宝宝做的吗?”
“是啊,我把强子的旧衣服剪了,给肚子里的娃做一件衣服。”
郑月的脸上泛着母亲慈爱的笑容。
“为什么不用新衣服呢?”
阮烟疑惑,旧衣服上细菌多,小婴儿穿着不会生病吗?
“刚出生的小娃皮子娇嫩,穿旧的不磨身子,倒是有料子软和的衣服,那也不是咱能穿的起的。”
虽然郑月是笑着说的,但是阮烟莫名从中听出了苦涩的味道。
阮烟看着郑月手上的动作,她的手艺并不好,缝出来的走线很粗糙,但是她缝的每一针都很认真。
“大嫂,你让我来试试吧。”
阮烟大学学的本来就是服装设计,对做衣服什么的最熟悉不过了,只不过她懒得很,鲜少自己动手。
“我私底下自己悄悄练过的,手艺很不错的,你就让我试试嘛。”
见郑月犹豫,阮烟直接抱住了她的胳膊,娇里娇气的撒娇。
谁能拒绝一个甜美的撒娇呢?反正郑月不能。
受不了女孩的撒娇,郑月把手里的布头递给了她。想着反正是不值钱的旧衣裳,屋里还多得是,改天她重新做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