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断电话, 苏甜自信的笑容不减。
甚至因为得到区里的肯定答复,她的底气更足,眼神也更明亮。
乐主任忐忑不安地看了她一眼, 默默在苏甜递过来的新公告上签了字。
此时……离拆迁的最后时限还剩下六天。
当晚, 乐安街道需要搬迁的住户们, 就收到了街道办事处新发的通知。
【经乐安街道办事处讨论决定,现有搬迁户若愿意放弃搬迁资格,同意出让乐安小区选房资格, 可以前往苏主任办公室,签署相关确认书, 领取相应拆迁赔偿款。为保公平, 已签署搬迁同意书的住户们若有反悔, 同样可前往苏主任办公室,重新办理手续。】
放弃、出让等字眼,让有些一心想要拆迁赔偿款的住户们心里忽然打起鼓。
毕竟这听起来,就好像自己错过了什么大好处似的。
但拆迁赔偿款明明是最实在的啊,而且钱拿到手, 想要干什么不行呢?
所以第二天一大早, 就有了不少住户前往苏甜办公室,刚到上班时间就挤满了一屋子人, 甚至还有一些是签过搬迁同意书的居民,听到可以反悔,也犹豫着过来,想了解一下到底怎么回事。
苏甜则摆出一副你们拿钱就是我们赚了,只管签, 只管拿拆迁赔偿款, 而且签署过搬迁同意书却想要反悔的人那更是越多越好。
但凡有人露出犹豫, 就会被劝拿拆迁赔偿款是最好的。
好像街道想把乐安小区那些房子都收回来,还有其他大用似的。
已经签署搬迁同意书的居民忽然有一种自己的钱到了口袋里,却要往外掏的肉疼感。
短短几个回合下来,就都坚定了决心。
反什么悔,乐安小区的新房子一定住得很香!没看见政.府都宁愿拿赔偿款出来也愿意把房子收回去吗?
住户们在以前被做搬迁工作时,是知道政/府拿不出那么多拆迁补偿款的,干部们当时苦口婆心让大家为大局着想,号召大家要房不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