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海?夺魁?
林沫盯着报纸上的黑字, 深深眉头。
选美?怪物也想当爱豆吗?好奇怪。
林沫叹了口气,把报纸叠成豆腐块,和木棍一起捏在手里。跟简单粗暴的“存活”相比, 这次的任务明显处于她的技术盲区,她已经开始感到头疼了。
大路尽头隐约看得见一些高楼和灯光, 任务地点应该就在那里。
林沫不再迟疑,加快了脚步。
她的想法很简单,先去“洞仙公馆”跟温倩文汇合,要是实在找不到愿意合作的美女队友,就拾掇拾掇温倩文, 让她上;再不行, 就跟评委“心平气和”地聊一聊;要是还不行, 那就只能把路子往“野”走了。
至少后面两条,是她擅长的内容。林沫如此安慰自己。
……
半个小时后。
林沫站在华灯初上的闹市中央, 脸上带了点恍惚。
两侧, 带着明显西式风格的楼房鳞次栉比。交通灯, 招牌灯, 从精致的玻璃窗里透出来的吊顶灯,五光十色,照得大街如同白昼。
衣冠楚楚的男人女人们在宽阔的街上流动,西装配礼帽,旗袍套洋装,擦肩而过时,还能闻到他们身上淡淡的香水味。
电车叮叮地从路中央穿过,自行车和小轿车紧随其后。黄包车也不甘示弱, 车夫撒开腿子, 跑得又快又稳, 一转眼就消失在拐角处。
如此真实,但又如此违和。和她出来的地方相比,这里简直像是另一个世界。
短暂的停顿后,林沫回过神来。
“你好。”她礼貌地拦住一名路人,“请问洞仙公馆怎么走?”
对方迅速溜了她一眼,皱眉,指了个方向。
衣着褴褛的女孩站在闹市街头,格格不入,像一粒石子被丢进了水潭中,激起层层涟漪。然而女孩本人却毫无自觉,坦坦****地走入人流之中。
过马路时,一群穿着黑色和蓝色校服的年轻人呼啦啦地迎面而来,只言片语传入林沫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