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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四位元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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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贞嘴上说不信,可很快就被打脸了,这滁州的厨房,还真能吓死人!

不说别的,光是做饭一项,就够惊人骇目的。

最初张希孟计算,一个士兵一天要一斤粮,可事实上从来没有低于一斤二两,甚至最近达到了一斤半。

真是没有办法,春耕正忙,老朱又推行了屯田,从朱元璋以下,都要开垦荒地,种植粮食。

劳动量上来了,吃的跟不上,那可是要死人的。

因此每天的标准是一斤半粮食,如果换成二两的馒头,就是十二个(十六两一斤)。

后世的人,零食点心一堆,尤其是油脂和糖类,要多少有多少,一顿能吃两三个馒头,就算是大饭量了。

可是在元末,一顿能吃十几个馒头的狠人都所在多有。

这点食物,也就勉强吃个七分饱罢了。

好在军中买卖公道,能从百姓那里弄到充足的青菜。偶尔也会发动士兵,打猎捕鱼。再有军营之中,也有鸡鸭鹅狗养殖,总算是隔三差五,能吃到一点肉蛋,可以滋补身体,不至于过度劳累而造成损伤。

为了士兵的一口吃的,张希孟都挖空心思了,他甚至想在军中推广牛奶,不过很快就放弃了,一来士兵不爱喝这玩意,二来他也弄不到那么多牛。只能退而求其次,弄了些黄豆黑豆,给士兵喝豆浆。

归结起来就是一句话,养人不过肉蛋奶,谁敢拦着不许吃,就跟他不共戴天!

李贞目睹的就是这么一幅壮观的图景,他以往见过最大的场面,也不过是上百人的婚宴。

可是在这里,要供应几千人的伙食。

别的不说,煮米饭的大锅,几乎能在里面游泳。

一次能煮两百斤的大米,光是这么大的锅,就有几十个之多,下面烧着火,上面冒出白气,弄得一大片云雾缭绕,跟进了仙境似的。

再看那边,一筐一筐的蔬菜,就往锅里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