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语一出,却是不懂的姑娘先举手申请打断。
“等等,北定公这是在做什么?我不懂,为什么领进府里就能抵罪?”
开口的姑娘想了想,力求简洁明了地解释了下:“北定公的方法就是,解释这些和他儿子通奸的人其实不是寻常的良家女,而是他儿子的外室,现在为防误会,就接入府中做姨娘。既然是夫妻……妾的关系,那自然就不算通奸了。”
“至于这一阵风儿过去后,是写休书赶出府去,还是送到庄子养老,甚至是直接发卖,那就变成他们的家事了。”
姑娘这一解释,其他人听着都傻了。
“还能这样?”
“这个思路还真的难想……”
“说真的,这种能参考的不多,未婚的首先不好先领姨娘进门,领了以后婚约更难讲。然后能一口气领八九个人回来的,也只有北定公这种‘东南西北’四柱公才能做到,其他的都不够格。”
按燕朝律法,王爷可纳妾10人,二品官员可纳妾8人,三品官员可纳妾6人,四品官员可纳妾4人,五品官员可纳3人。再往下的官可纳1个。
四柱公的儿子其实无品无级的,但四柱公地位超然,开国功勋之首,又得皇上敬重,许多时候京衙都只能缩着,把情况报上去,然后得皇上的一个“可”字。
所以这个骚操作难度比较大,但确实可以达成。
“既然成了妾之后可能会被直接转卖,那为什么她们还愿意入府呢?……我是说,有没有可能会有人是强抢进去的?”有姑娘提出新的疑问。
“其实被强抢的基本没有,都是自愿的,”冯如馨摇了摇头解释道,“相比于那些公子哥,她们就是平民百姓,没有方法可以赎罪,连花赎金的资格都没有。与其被羁押到地老天荒,甚至是被斩首,她们倒宁愿去做人一日的妾室。”
姑娘听着就摇摇头,有的嘟囔了一句:“何必去做娼妓。”不过声音很轻,没有流传开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