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丁辉几人也在为晚上的聚餐做准备。
人家校花请他们吃饭,他们作为临嘉的室友可不能丢了脸。
看到马金汉也要跟他们一起出门时,丁辉皱了皱眉:“你不会也要去?”
马金汉丝毫不管自己平常对白临嘉的态度有多差,厚着脸皮道:“他在群里又没说不让我去,我凭什么不能去?”
跟着去还能蹭一顿饭,比起只能在食堂打饭打菜,他不去是傻子。
“昨天还说临嘉是舔狗,你好意思?”丁辉看他不爽。
“我又没说你,你那么在意干什么。”马金汉“切”了一声。
丁辉怼不过不讲理的人,只有警告他:“要去就安分点,别给临嘉添乱。”
“哼。”马金汉没再说什么,只是等他看到站在白临嘉身边的顾奈时,嫉妒又如蚀骨的毒虫般爬了出来。
白临嘉凭什么能有校花做女朋友,不还是因为那张脸吗?如果他能长得像白临嘉那样,想要什么样的女朋友没有?
想到他待在女生最多的英语系,大学三年却没有一个女生向他示过好,马金汉便愤懑不平,这些女的果然肤浅,就知道看脸,校花也不例外。
打过招呼后,丁辉凑到白临嘉身边耳语道:“你就不该在群里说,你是好心不愿意搞成小团体,他可不一定领你的好意,你让他来了,他要是在校花面前故意说你坏话怎么办。”
这个他自然指的是马金汉。
白临嘉昨天太高兴,也没想到那么多,况且人既然都来了,作为一个体面人,他也不至于把人家赶回去:“没事,就一顿饭。”
他的爱人也不是听风就是雨的人,更何况现在在这里的还是有了三十五年人生经验的顾奈,不可能轻易相信一个外人的话。
五人全部落座,顾奈的待客之道当然是把菜单递给其余三位客人:“你们想吃什么直接点就行,不用客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