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安穿着厚棉衣,手里拿了个烧饼,啃了一大口,一大清早就跑到了沈暮朝这里,“暮朝,周二郎的腿真的被打断了!”
书房的门被推开,一股子刺骨的冷意瞬间钻了进来。
沈暮朝正在书房看书,旁边摆了个火盆子,听到这个消息,他没什么反应,目光落到陆安手上的烧饼。
他还没说话,陆安就明白了沈暮朝的意思,“你放心你放心,我不在你书房吃东西。”
沈暮朝“嗯”了一声,然后道:“要喝杯茶暖暖身子吗?”
见沈暮朝要起身,陆安拦着他,“不用,我自己来就行。”
多年好友,没有这么多虚礼要讲究,沈暮朝指了一下,“好,你之前用过的杯子在那里放着,茶也是刚煮好的。”
不能在沈暮朝的书房里吃东西,因为会掉碎屑。
当然也不是不能吃,只是吃完之后,哪怕地上没有脏东西,沈暮朝也会把书房打扫一遍的。
来沈暮朝家里做客,别人用过的杯子也会被沈暮朝洗干净,然后摆到一起,贴上标签,等着别人下次继续用。
沈暮朝在这些方面的讲究和执着,身为沈暮朝的同窗兼好友,陆安是清楚的。
刚与沈暮朝认识的时候,陆安还不了解沈暮朝的“怪癖”,常把胳膊往沈暮朝肩膀上搭,有时还会从沈暮朝的食盒里夹肉吃,导致一看见他,沈暮朝就离他远远的。
起初,陆安以为沈暮朝很讨厌他,后来才明白,并非如此。
沈暮朝只是比别的男子更爱干净。
虽然不清楚沈暮朝的这种性格是怎么养成的,但陆安习惯后也不觉得有什么,他走到一旁的架子边,熟练地找到自己的杯子,倒了杯茶,端了过来。
陆安喝了口茶,接着刚才的话讲了起来,“我刚才出去买烧饼,听说昨天傍晚周尚书和周夫人压着周二郎去了宴国公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