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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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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瑰不喜欢王至臻,也不喜欢长乐郡主。可是把这两个人凑在一起,她从未想过。

“她们两个,好像不太合适吧。”

长乐郡主长她三岁,王至臻小她一岁。

长乐郡主虽貌美,却不是稚嫩的那种长相,而是偏成熟一些,和格外年少的王至臻在一起,光是想想就觉得不搭。

“今日王至臻来府上,便是为殿下来的。阿姐只是比您大了不过两岁又四个月,痴长王至臻三岁,这城中,妻子比丈夫大了十岁的也不稀奇。”

见燕瑰眼神晶亮专注的看着他,谢离一口气说下去:“十岁都不算什么,更何况三岁之差。俗语说的好,女大三抱金砖,那王家小郎生得风流轻佻,比他年幼的姑娘家,那还是孩子,定是降不住他。这般看,家姐同他简直是天作之合,再好不过的婚事了。”

这话说的其实钻了空子。

王至臻如今年岁的确尚小,可是定亲和成亲不一样。

现在相看定亲,一般等到男子及冠再成亲。

男子二十弱冠,若是成婚需要,可以往前再推上一两年。

现在定下同王至臻一般年纪,或者比他小几岁的,等姑娘家在家中娇养几年,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岂不是正好合适。

好婚事不怕磨,特别是像他们这种勋贵之家,为姑娘准备合适的嫁妆,都要准备很长一段时间,还要交换庚帖,各种探听底细。

但这种话,谢离当然是不可能去提醒燕瑰的。

谢离提出这样的建议,简直是一肚子都是墨汁,心肝脾肺俱是全黑,坏透了。

他作为女子的身份,本就是一个幌子。

想要和燕瑰在名义上做夫妻,那就只螚以男子身份。

这样一来,长乐郡主的婚事,于他而言,本就是交易的一环。

同王至臻成婚,是他方才灵机一动想出来的绝佳的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