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煜对他人情绪一向是无视态度, 这是他从小养成的习惯,无论是他人的恶意排斥,还是感激欣赏, 对明煜来说都不重要。
人类的情绪总是千变万化, 前一刻艳阳高照,下一刻就能雷霆大作, 他不想受他人情绪影响,做好自己最重要。
“什么事?”面对她们,明煜态度依旧冷淡。
哪怕两个女生认为,她们三人已经是共同经历生死的同盟关系, 理应比他人应该更亲近一些才对。
“我们……我们是想要谢谢你。”
明煜认真跟她们解释:“歹徒是因为突发急症, 并不是我出手救下你们。”
短发女生坚持:“可你没有像明干一样,丢下我们独自逃跑。”
到现在回忆起明干脚底抹油一幕,她仍觉得恶寒阵阵, 怪她天真,过去没有发现明主|席真面目, 今天不仅是幻想破灭, 血淋淋人性用近乎残酷方式, 直白地剖给她们看。
对比之下, 至少明煜没有第一时间逃跑, 当时歹徒距离他还有段距离, 他有足够时间转身就逃, 像明干那样。可他并没有那么做, 也不像是被当场吓傻,眼神异常透亮坚定。
短发女生怒气上涌, 咬牙补充, “而且明干并没有报警, 他竟然跑回家去了,警察给他打电话询问,他开始支支吾吾都不肯说实话,孬种!”
女生们同仇敌忾,对明干恶劣行径好一通批判。
明煜低头看背包,迅速回缩的小怪兽正不安扭动,背包里趴得太久,身体还没有完全恢复,她浑身不舒服,扭来扭去,扭去扭来,没个安分。
“没什么事的话,我先走了。”
他招招手,刚好有辆刚按下指示灯的出租车停过来,等人下车之后,明煜钻进去。
短发女生追到车门旁,“明煜,我叫刘楚楚,我们明天学校见!”
明煜冷淡对她颔首,让司机发动车子。
终于回到家,明煜一打开车门,恢复精神的小怪兽便嗷呜一声,兴奋从背包里跳出来,哪怕屋内没有开灯,都能看见一道白色闪光,朝卧室的窝窝冲过去,四爪有力,踩在地板上哒哒哒作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