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芙倚靠在宋裕的身上, 她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想的。她力量微薄,如今已经拼尽全力, 能够在做完了所有该做的事情后, 待在他的身边,于她而言, 就是这世上最心满意足的事。
“你房里的松墨快用完了,我们离开京城之前, 我给你换了块新的。”宋裕低声絮语, 说生说死, 太过沉重,他们之间, 还该有很多很长很长的日子要过。
周芙平日里看闲书看得多,但提笔写东西写得很少。房里所剩的那一小块松墨本也还该用上很长一段时日。
“我记得还剩一些……”
周芙话说到一半,身旁那人便道,“你在永州不是买了我很多字画么,后来从永州回京城,也学过。等回了京城, 为夫教你。”
这最后四个字带了几分戏谑。
作为名门贵女, 周芙自幼学着琴棋书画长大,父亲教她圆融,她琴艺超绝, 棋技也算精湛。
可独独这书画是败笔中的败笔。
宋裕第一回 见她画物件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懵的,一张素白的熟宣之上, 除了能让人看出是泼了墨以外, 什么别的都看不出来。
他前世就知道她有心想要他教她书画, 但那时候公务繁忙, 脱不开身,这件事情终究是被搁置了。
这一世,他们从京城到豫州,走得又太过匆忙,两人和好的时间太短,他也想像寻常夫妻一样,同她秉烛夜谈,夜话巴山,肌肤相贴地去做些什么风雅的事,可终究时间还是不够。
“好,你教我。”
周芙伸手握住自家夫婿的手,无论是什么样的日子,只要他在,无论做什么,那总是最好的。
……
豫州跟突厥这一仗,打了足足三个月。
鏖战的时间比大家原先预料的还要长。
王叔们打仗的初心是救回自己的媳妇儿,但没打赢一场胜仗,周征就会特地沿街带他们走一遭,经受几次百姓们的欢呼与拥戴,久而久之,他们那份带兵突击,护下的豫州的心,就越发的强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