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媳妇儿, ”萧珩傻兮兮的开口,扬起嘴朝她傻笑。
而他傻笑时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透着傻气。
余甜甜定定的看着他,发现他眼睛里根本就看不到别样的东西。
她刚才……是眼花了?
“媳妇儿你抽筋了呀, 抽筋是不是很疼呀。”萧珩又傻傻的问。
余甜甜将视线从他眼睛移转开。
她低眸瞄了自己的脚一眼,脚还隐隐约约的有点疼, 痛感不是很明显, 但她怕站着会再次遇到抽筋这种事,怕抽筋时会摔倒,所以她让他将她扶到**坐下。
萧珩听话的照做, 将她扶到了床边处。
余甜甜慢慢弯身坐下, 她坐下后突然抬眼, 紧紧的锁着萧珩眉眼道:“萧珩我喜欢你, 很喜欢很喜欢的那种。”
萧珩:“……”这话,让他心跳漏了半拍,让他呼吸不由自主的紧了下。
但很快他就镇定下来,他压下心里的那丝悸动,眉眼间全是傻笑,特别憨傻的看着余甜甜道:”媳妇儿我也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那种。“
余甜甜:“……”刚才她的话, 其实是在试探他。
原以为会看到点不一样的东西, 可是, 事实却叫她失望了。
他真是个傻子,很痴傻很痴傻那种。瞧他这反应, 跟个傻子有啥区别?听到她说喜欢他时,他真的一点异样都没有, 连眼神都没有异样的变化。
刚才觉着他眼神里有东西, 想来……真是她看错了。
“萧珩也喜欢我呀, 真好,那我们就是互相喜欢了。”余甜甜笑说了一句,对他这种痴傻的反应,其实是有些失望的。如果他不傻,那该多好?
以前萧珩不傻的时候,是很优秀的。他读书特别厉害,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而除了读书厉害外,他其他方面也很厉害。他干农活儿都比别人干得快比别人干得好,他一个人,有时候能顶两个壮劳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