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些惊讶, 他们自然是看见苏振远脸上的伤了,白天就看见了。没想到,那竟是阿珩揍的?阿珩这孩子, 以前打架就很厉害,没想到脑子不清醒了, 还保留有打架的能力?
不过, 即便余甜甜这样说了,钱荷花还是想让余甜甜和萧珩搬回去。
“买狗要花钱,养狗也要费粮食。咱费那个钱和粮食做什么, 我看就搬回去吧, 一家人住在一起, 咋说也放心些。”钱荷花表情略显严肃的说着, 恨不得今晚就带余甜甜和萧珩回萧家老屋住。
余甜甜是真不想搬回去啊,她好不容易搬出来呢,好不容易过上自由自在的日子。老实说,虽然在萧家老屋也挺自在的,但总归没有这里自在,她还是更喜欢这里。
默了一秒,余甜甜道:“娘, 通过今晚的事, 我相信大队里的民兵们应该会加强巡逻的, 大队的安全应该会好一些的。而且养狗这事……我和阿珩就先养一只好了,养一只的话, 就算费粮食也费不了多少。有阿珩保护我,还有狗狗看家, 我相信不会出啥事。”
方桂芝看了余甜甜一眼, 忙帮着余甜甜说话:“是啊娘, 您也不要太担心了,咱阿珩虽然现在有些不清醒,但是体力还在的,他打人的厉害劲儿还在的。他以前,可是能一个打好几个呢。所以他肯定能保护好自己和甜甜的。再说还有狗帮忙看家,那就更不用担心了。所以娘,您就甭担心了啊。”
方桂芝觉得自己婆母真是多虑了,像甜甜那么有钱,养两只狗算什么,养三五只都行。养三五只凶狠的狗看家,看谁敢上门使坏。
若她有钱,她也搬出来住。养几只狗镇宅,每天过着自由自在的日子。
钱荷花看余甜甜明显不愿搬走的样子,她垂了垂眸,叹了一口气道:“既然甜甜已经决定了,那我也就不再劝说了。只是真的要买狗的话,那就尽快去买,别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