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他们东买买西逛逛,所到之处必要消费,差不多整个市场的人都会把目光停留在他们身上伫足几秒。
在沈城时,杨春梅就已经领教过女儿花钱的作派,她也劝说过要节省,但对方屡教不改,后来她也就放弃了。
时间一长,就慢慢习惯了这种大手大脚的花法。
女儿买的都是家里用得上的东西,确实没必要太节省,不过她得想个办法挣些零花钱,可不能全靠女婿养家。
杜乔还不知道因为自己花钱太过潇洒,在母亲心里已产生了危机意识,她在一个摊位停下脚步,又相中了几个白瓷碗。
之前他们住的都是招待所,吃饭全靠国营饭店,来这之后用的是铝饭盒,正好家里缺碗筷。
女人的爱好之一:买餐具。
虽然现在的餐具样式单一,没有后世那么多花样和品味,但她依然挑得津津有味。
碗身是白色的,碗边带有两道蓝条,简单又不俗气。
最后她和杨春梅挑了六个小碗、两个海碗和六个碟子,外加几双筷子和汤匙。
之后他们还买了几只小鸡崽,准备养大了生蛋吃。
买时不觉得,等把所有东西都买完了才发现,东西太多,他们拎不动。
正巧之前给杜乔送饭的后勤兵也在这里采购物资,他看见他们拿了这么多东西,主动骑着自行车过来帮忙。
“嫂子,我来帮你们拿东西吧。”
“会不会耽误你工作啊?这点东西我们能行。”看着这位“及时雨”,杜乔的眼神中充满感激,还有一丢丢殷切期待。
“不耽误,秦医生救了首长,那就是我的恩人,这点忙不算啥。”
后勤兵是个实在人,撂下自行车就开始搬东西,他把两篮子虾爬子和鸡崽放在车把上,再把餐具放进车筐里,其它东西也都整齐地捆绑在后座上,这手法一看就是经常买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