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南秋时吃饱了,万赫礼又把垃圾收拾好带着,陪着她聊了一会儿才走。
人刚一走便有人凑过来,八卦道:“你们俩处上了?”
南秋时一看是隔壁班的同学,随即摇头,“还没。”
“经管那个彻底出局了呗?”
“嗯。”南秋时笑了下,没多说。
“还是你厉害,有这么多长得帅的男生喜欢。”
这酸溜溜的话一说出口,引来南秋时的侧目,对待这种事情她已经见怪不怪了。酸鸡什么时候都有,她盯着那人的眼睛笑道:“你可以去喜欢帅哥,要多少有多少,不必等待别人送上门。”
隔壁同学一下噤声,旁边有人喊了她一声,赶紧走了。
无聊,南秋时看着人走了,撇撇嘴,低头摆弄自己手里的唢呐。
“南秋时,南秋时,候场了。”
突然听到学姐喊自己,南秋时走过去跟校乐队学长学姐们站一起等待上场。
“下面有请校乐队为我们带来《百鸟朝凤》。”
南秋时一身酒红色旗袍亭亭玉立在整个乐队的中央,随着指挥一抬手,唢呐声贯穿全场,周围嘈杂的声音瞬间安静下来。
台上乐队在演奏,台下离的较远的地方有人灼热地注视着台上的人。
高博贱兮兮的碰碰身边的男生,压低声音:“听听刚才那欢呼声,人气太高了,再不抓点紧,媳妇儿都被人拐跑了!”
自从那天的意外以后,高博时刻关注室友的动态,知道两人有了进一步接触,经常催万赫礼,就怕他不给力,被人捷足先登。
万赫礼一把捂住他的嘴,嫌弃道:“你这样我都感觉你别有目的。”
“呸,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我这是关心你。”
高博说完抬抬下巴,“你自己看看周围的人眼睛是不是都关注她,别怪我没提醒你。”
“好好好,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