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宁看杨晟走了,心里还有点惋惜,毕竟“小蛟龙”并非路边的阿猫阿狗,很难得一见。不过她倒也清楚,天底下像杨晟这种人最不好摆弄。
郑韫曾经说过,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一个人若将金钱、权势、名望皆视为粪土,既没有至亲之人做软肋,又全然不在意生死,那便是决不能招惹的。
所以,郑韫给她选的侍君郎官都出身于诗礼簪缨之族,干干净净,文质彬彬,虽然没几分新鲜趣味,但胜在温顺听话,忠于天子俯首称臣是他们自幼的教养,跪也跪的心甘情愿,卑贱如泥也是理所应当。
而杨晟即便身份低微似草芥,可一看就是自尊自傲的,说到底,一无所有的人,倘若连骨气都不要了,那真不如死了好。
“嘎——嘎嘎——”
邬宁垂眸,盯着脚边羽毛蓬松洁白,嘴巴黄嫩可爱的大白鸭,不禁笑起来:“你饿了吗?嘎嘎?”
“嘎——”
“嘎嘎——好,以后我就叫你嘎嘎。”
邬宁没读过几本正经书,肚子里文墨有限,取名的方式一向很草率,养猫就叫喵喵,养狗就叫汪汪,至于叫声难以定夺的鸟兽,一律依照大小和颜色,譬如她有只鹦鹉名为小绿,有条蟒蛇名为大白。
嘎嘎是她的新欢,爱宠,这会也不嫌跳蚤虱子,抱起大白鸭便兴高采烈地去找燕柏了。
……
燕柏站在马车旁等着邬宁。
此时此刻,他也说不上自己心里究竟是什么滋味,原本今日燕菀大婚,又恰逢端阳节,能单独与邬宁出宫来转转,是件很好的事。
可偏偏冒出一个杨晟。
杨晟当然微不足道,犹如路边野草,只是被邬宁目不转睛的装在眼里,这根野草就长在了燕柏心上,不痛不痒,却莫名令他烦闷。
“表哥!”
燕柏转身,见邬宁抱着鸭子朝他跑来,许是在外头待久了,面色微微泛红,浮着一层细细的薄汗,额前几缕总不安分的碎发湿漉漉的黏在腮边,那神情和小时候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