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梵是个要强的人。
即使过得落魄,他也不曾懈怠剑术,每天起早贪黑地练习,跟着佣兵出任务,遇到魔兽搏杀在前……
拼命大半年有余,他那不成型的剑术总算有了点“杀人剑”的样子,出招犀利不拖沓,不再耍多余的剑花,自血腥中历练日久,他一朝开悟,实力从二阶跃升到三阶,基本具备了步入森林更深处的资格。
于是,不少佣兵团队向他递出橄榄枝,希望他能加入他们的团队,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但诺梵拒绝了。
他解释道:“我,诺梵·波普是一名骑士,最初的任务是护送桑普森小姐回到家乡。结果因为在路上遭遇了不测,什么都没有了,所以我只能带着桑普森小姐暂居此地,等攒够了钱再离开。”
“非常抱歉,各位,我在这里耽误的时间已经够久了,必须离开,请原谅我无法回应你们的邀请。”
这一番话说得大方得体,很得人心。佣兵们见他年纪小却信守承诺,不禁更高看了他几分,部分与他交好的佣兵甚至各自捐出一枚银币,资助他置办干粮和马车,还有熟人询问他路途是否遥远,送完人后还会不会回来做佣兵。
“诺梵,要不要雇佣我们送桑普森小姐回去?”
“谢谢,不用了。”诺梵道,“路程非常遥远,我攒的钱雇不起你们。”
一则说明此去多难,打消了熟人帮助的心思;二则道明他钱财不多,打发走了一批心术不正的人。
之后,诺梵低调工作,谨慎攒钱,收拾行李,筹备物资。
他将攒够的五百金币交给妹妹保管,自己则捧着一袋子银币,盘算着哪家店的马匹和马车划算。
谁知马车不贵,五十银币就能买到一辆稳定性和造型都不错的马车。贵的是马匹,一匹马十个金币起步,稍微健壮些的就要二三十个金币一匹。
诺梵不想动用本金,便决定再想想办法。却不料,运气会来得如此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