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修一路走回明光殿,看似漫不经心悠然自得,其实拢在袖中握紧的拳,掌心已被指甲抠出了血痕。
他当然不是故意偷听,只是随意散步时偶尔听到那个名字,就忍不住凑上前。
而此刻,他无比庆幸自己这个决定。他从不知道,从不知道那个人,竟然也对他有此情愫,他只以为一个人卑微隐秘的相思,其实是两个人的隔空相望。
若是他早知道,该多好啊。
若是他早一日对他说出口,该多好啊。
不甘遗憾怨恨在心中激**,又以甜蜜的浪潮将它们拍散。原来他是这么看自己的么,原来自己在他眼中,从未有过不堪,反而是——漂亮,乖巧,温和,可人?
甚至是他愿意付出生命的存在!
多么浓郁的深情,他是怎么压抑着不表达,却一直在自己身边,默默的陪伴自己,保护自己的呢。
“不,未必是他没有表达,而是我根本不敢想……”
元修喃喃,曾经过往如走马灯一般出现在回忆里。对视时眼中的光芒和喜悦,拉着手一起跑过的大街小巷,夜里躺在一张竹榻上看月亮,那人一边喝着小酒,一边不忘为他驱赶飞舞的蚊虫。
甚至陪着他胡闹,为他得罪大半朝堂的重臣——被陛下忌惮的王爷才需要纨绔的伪装,一个注定要继承镇北军的朝中大将,怎么会是不计后果动辄树敌的蠢货?
细细数来,那些被他们联手揍过的人,有大半都是为了给他出气的。
以他的名望和前途做赌,只为自己一时欢愉和气顺,明知道自己是蛰伏,依旧不愿看到自己受半点闲气。
是的,自己从未隐瞒,他也一直知道。乐王元修并不是真正的纨绔,不过是韬光养晦麻痹敌人。而小将军赢天青更不是纨绔子弟,他弓马娴熟武艺出众,熟读兵法深谙战术,他是镇北军合格的继承人,将来重权在握保卫边疆的朝廷肱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