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争不知道他是哪根筋搭错了。
真是喜怒无常的。
之前还骂她是条狗, 现在又觉得好了。
她又不是寡廉鲜耻之人,被傅兰萧抱着咬耳朵,会觉得太亲密太暧昧,可是身体又会不由自主地**漾起一层又一层酥麻的感觉。
她的耳朵很敏感。
“别的娘子如何, 又跟我有什么干系, 我本就不喜欢打扮……”
她话说到一半, 又觉得自己脱口而出的反驳,跟撒娇无异, 便又闭上了嘴。
傅兰萧听出黛争的意思,不觉有些有趣, 如情郎一般与她耳鬓厮磨,扣住腰肢的手在收紧,“要不要我帮你弄一个。”
弄什么, 要穿耳吗?
贫苦没有让她养成打扮的习惯,大燕男子都有扑粉簪花的爱好,她永远是一身素衣, 不施粉黛。
“不必了, ”黛争把头移的更开, 用双手捂住耳垂, “我也没有什么饰品要带在耳朵上的。”
傅兰萧没说话,伸手帮黛争把耳边的碎发撩至耳朵后,看到她耳根微红。
同时,黛争瞥过眼过来瞧他,清隽的面容上带着笑意, 见惯的戾气也消失无踪, 看着心情不错。
她便小心翼翼地问:“十一公主的及笄礼, 像我这样的九品官能去吗?”
傅兰萧摘掉了她的官帽, 问:“你要去做什么?”
“我也想见见大世面,”黛争看傅兰萧的面上没有太多变化,以为这事能成,又说:“听闻圣上极其爱戴这位公主,还为她举行连着三日的庆典,要是我能一睹公主芳容,怕是永生难忘。”
傅兰萧没想提醒黛争以后撒谎一定记得不要眨眼,这话说的太假大空,骗三岁小儿倒是可以。
“你也打算入了十一的眼,去当她的伴读?”
被戳穿的心事让黛争的脸上的笑容僵了一下,假装说:“还有这种事吗?我不知道呀,不过伴读这种事,根本轮不到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