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每次来,饭后时间,郁齐书都喜欢坐在客厅角落,贪婪地翻阅书架上的书籍。
杨芳是个爱看书的人,她上学的时候就爱泡图书馆,还曾写过数篇矫情的文章发到报刊杂志上。出来社会之后赚到的钱,除了留够自己和芦花的吃穿用度,平时不爱化妆品不爱包,就爱买点书籍看。
架子上的书,基本上每月都有更新,有给芦花买的漫画书、小人书、看图说话之类的故事书等,也有她自己偏爱的天文地理幻想悬疑类小说打发时间---这些正对了郁齐书的胃口。
精美的纸张,奇妙的书中世界,新奇的简体文字……无一不深深吸引着郁齐书。一切的一切,都是他在自己那个世界没有看见过的。来这里一趟不易,所以每次来了,他都恨不能在这地儿上生根发芽,再也不走了。
但是今晚,他时时心不在焉。
这一次间隔的时间有些长了,三个多月时间不见,变化的好像不只是芦花梳麻花辫儿了,脸蛋儿上更多肉肉了,她爱娇、爱臭美,也开始害羞了,还有其他。
比如,他似乎已不若从前那么吸引芦花了。
之前她话说得好听,可行动上还是出卖了她只是个啥也不懂的小女孩儿。
不然你看她,几乎一整晚都在和那个叫向星辰的小朋友玩儿。
他们才是有共同语言的同龄人。
今晚,郁齐书第一次尝到了被忽视被冷落的滋味儿。
也许他就像她那只会眨眼睛的芭比娃娃,刚开始可宝贝了,她给它梳妆打扮,笨拙地给它做小衣服,仔细地给它洗脸洗脚,还给它找爹地,组完整的家……可玩过一阵子,新鲜劲儿过了,便就扔在茶几下面吃灰。
“芦花,我们看光头强大电影吧。这电视剧我们都看好多遍了,好无聊。”
“哦,好吧。”
郁齐书回头,看见芦花和那个叫什么向星辰的小屁孩儿爬上了沙发,电视机上的画面已从《追风少年》切换成了《熊出没之雄心归来》,他眼底一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