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最恐怖惊悚的事,无非是站在另一个角度看到自己的尸体。
杨怀仁就经历了这一切,在另一具驱壳中望着黑暗中逐渐冷去的“自己”,真是别有一番滋味。
在这之前,杨怀仁最后的记忆是清晰而生动的,作为一家远近闻名的胡同小饭馆的少东家兼厨师……助理的他,一大清早就被大厨老爸撵着起床,骑着他的名牌电动三轮车,到早市上张家小妹的菜摊上拣了一整车时鲜蔬菜,临走还与她打情骂俏了一番。
至于后来,却像是断片了一般,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呆傻之间,周围的景物逐渐明亮起来,即使是早晨,初夏的第一抹阳光也有些灼人。
杨怀仁觉得有必要把“自己”给埋了,这事儿做起来有些诡异,却是势在必行,让“自己”曝尸荒野可不是多么好玩的事情。
“哥们,对不住了。”
杨怀仁嘟哝着,把“自己”身上的钱包钥匙手表啥的搜了个干净,除了一小包干辣椒,大包的时鲜蔬菜都摔了个稀烂。他寻了根趁手的树枝开始刨坑。
直到挖断了七根酒瓶儿口粗细的树枝,才算掘好了坟墓,勉强给“自己”下了葬,已是晌午时分了。
在溪边洗净了一身臭汗,杨怀仁这才看清楚现在自己的模样――一个身高只有一米七出头,年约十七岁,皮肤白净身体瘦弱的穷生。
“你姥姥的死孩子老天,两世为人,就不能让我做一次帅哥吗?”
溪水映照出的一张脸,五官也算精巧,可是比帅哥二字,起码还有条街的距离。
寻了块扁长的的石条充了墓碑,杨怀仁给“自己”留下了墓志铭――“本妖蜗居此处,昼伏夜出,善吸人血,哨声为号。”
取下一个管哨钥匙链夹在两块青石之间,杨怀仁这才满意的撇嘴一笑,“看谁敢靠近本大爷的领地!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