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解了他的“生产力”的概念之后。
再理解了他对国家这个保护生产力发展的工具的理解之后。
也就很容易得出了李斯特经济学中“穷则关税保护、达则自由贸易”的道理。
要注意的,是李斯特并不反对自由贸易。
只是,由他对生产力的定义和理解、对国家作为一种抽象的生产力发展的必须工具的认知,就可以推出来他对自由贸易理论的态度。
即:你英国是先发国家,欧洲的战乱使得资本大量流向英国,你英国的工业已经发展起来了,对他国呈现绝对的优势了。
这时候,你英国就高喊着当初根本没被重视和启用的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
你英国这不还是为了维护自己国家的利益吗?
还有你,亚当·斯密,你拿出自由贸易理论的时候,英国的优势已经建立,那么你分明是个国家主义者,只不过你对国家有利的政策,是以普遍的、世界的、自由贸易为名目的。
所以,彼时高喊着自由贸易的、已经建立了绝对优势的英国,根本不是普遍的、世界的、自由贸易的,而是以国家利益、或者说以维护本国的生产力发展的有理条件为核心的。
故而,得出,作为后发国家的德国,要去其掩饰、取其内核。
既然英国的政策出发点,是以国家利益为基石的,只不过先发优势下拿着“自由贸易”的大旗。
那么,后发的德国,自然也要以国家利益为基石,但基于现实,是要拿“关税保护”的大旗的。
所以说,李斯特绝对不在根源上,反对自由贸易。
而是“穷则关税保护、达则自由贸易”。
只不过,先发国家,或者一些优势国家,可以将对本国有利的东西,用世界的、自由的之类的东西包装而已。
但本质上,就和英国的自由贸易一样,不过是为了“本国的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一种政策和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