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入腹中,就算是认命了,也算是接受了自己的新身份。
勋贵子弟,只要不作死,这一世就可安稳无忧。思来想去,借着那点酒劲,刘钰就想到了两个字……枯燥。
这起点也有点太高了吧?除了皇家的人,比自己家地位更高的,也就一个高氏了。
当年高一功传位李来亨之后,高家效前朝沐家,永镇云贵,改土归流,封的是异姓王。
将来大顺若亡,修史的时候是要入《世家》的,那个比不了。剩下的,大顺朝拢共也没几个挂“开国辅运”称号的丹书铁券公爵。
这么枯燥的日子,可咋过啊?昨天还在琢磨这个月工资够不够,今儿就枯燥到顶了?
正琢磨着以后怎么渡过这枯燥一生的时候,就听外面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门被推开,一个十六七岁的黑衣小厮跑了进来。
“哎呦,可找到你了三爷。赶紧回去吧,国公叫我来寻你,有急事。”
刘钰记忆却全,认得这是自己的贴身小厮,自己给起了个怪名叫“馒头”。自己跟着自己一起读书当过伴读,是自己的心腹人。
初来乍到,规矩却还记得。
论及身份,馒头是仆自己是主,可馒头来找自己传的是自己父亲的话,刘钰赶忙放下酒杯起身站好,冲着小厮恭恭敬敬地回了一句“是”。
这句“是”是回父亲的传话的,馒头虽是仆,也受得起,更不能闪避。
京城都知道翼国公治家极严,封建礼法丝毫不乱。
这是刘钰自小在国公府这个大染缸里的习惯,已然是习惯成自然,宗法礼教之下的礼字之严之繁,丝毫错不得。
等回完了这一句是,又恢复了主仆身份,馒头欠着身等着刘钰问话。
“火急火燎的,什么事啊?”
刘钰也不急,这酒庄的饭菜不比公侯府邸的小厨,可比之前世常吃的却是高出不少,刚才喝的那杯黄酒也颇不错。前世就是个爱热闹的人,刚适应了新身份,正准备和这些勋贵子弟们吹逼喝酒,也没当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