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呀!”的一声,颖被小虫子叮了一下,脖子上起了个红疙瘩。
人生在世,有些事情是不可避免的。有些人一辈子可以不吃肉,有些人一辈子可以不洗澡,但是没有人一辈子不被蚊虫叮咬的。至少我没有见过,唐朝人也不例外。
如果被蚊子叮到的话,在患处涂抹肥皂水;如果被跳蚤咬到,那就要抹点醋;如果被蜜蜂蛰到了,就要先把蜂刺从伤口挤出来,然后搽点黄酒,如果被蛇咬到的话,不管有毒没毒,能不能解毒,都要趁脑子清醒的时候先立下遗嘱,如果被狗熊咬到的话……(以上纯属凑字)。
我给指头上吐了口唾沫,涂在颖的疙瘩上,又在患处四周胡乱的揉了几下,完工。
“还痒不?”
“不痒了,就是有点痛”。
看来我的唾夜有止痒的效果,这多少令我有点惊讶。
“不痒就好,痛好忍,要是痒就难受了。”
“不知道是什么虫子,咬人好痛。”颖哭丧个脸,手在脖子上揉来揉去。
“那你刚才痒不?”我问她。
“刚才不痒,光痛。”
“我是说你被叮咬后到我给你抹唾沫之前的这段时间,有没有痒的感觉?”
“不痒,一开始就不痒,有什么问题吗?”
“……这就对了,我就想确定一下,看来我冤枉蚊子了。”
吃过早饭,颖就去接待几个前来探望她的女客。颖叫我回房静养,并告诉我,男主人是不好接待女宾客的,一般情况下,都是她去应酬。
我失忆的消息在一天内已经满庄皆知,一些能和王家说上话的人或王修的亲朋好友都会来探望,以表示关心。但毕竟是八卦消息,可信度有限,就先派遣妻女前来落实一下。毕竟直接上门探病,而被探望的人没病,那就会引起可大可小的误会。
早上看到颖被虫子叮咬时,我脑海里出现一个想法,现在正好没事,可以花大把时间来思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