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蓝陵的加入,野餐的气氛陡然间活跃起来。我吩咐下人搬了几张竹椅子过来,分成两摊摆好,既然来了客人,就得男女分席了。
山庄三面夹山,争高直竖,茂绿似春。浓绿一直延伸着,与晴好碧蓝的天际连成一体。山溪泊泊而过,柔柔的抚摸其中怪石,泠泠作响,清澈的溪水仿佛流入我的身体,潺潺流淌在血脉之中。嘤嘤成韵的鸟鸣、粼粼溪水、微风中的绿叶沙沙作响,不远处偶尔翻出池水的游鱼,竟那么的亲切。颖、二女、兰陵三人如花般的笑颜,和被篝火熏烤满头汗水的程初为这一切增添了许许生机。包裹在如画美景之中,感受山林环抱中微风传来的独特的芬芳,全身的融化了,与这山林连成一体。
佐以仔然的烤鱼散发着诱人的浓香,我将所有的操作都丢给了程初一人,独自提了酒壶悠闲的靠在竹椅子上,享受其中的一切,懒懒的不想动弹。
人都说懒人有懒福,我一没有争权夺利之心,二没有光宗耀族之意,五谷不分,四肢不勤,眼前的一切就足够了,再多的荣华富贵我也消受不起,这样就好,很好。
程初属于好虚荣,好面子的人。虚荣有时候并不是坏事,起码成全了他一身的好武艺,为了保持自己在纨绔圈子里第一条好汉的名头,冬练三九、下练三伏的毅力让我叹服。说句良心话,在这个时代,程初的文化程度相当的高,说他文武双全也不过分,起码他就写得一手好字,除了理解能力稍微的差点和一根筋的性格外,身上几乎没有什么缺点。
不是每个娇生惯养的人都能吃这样的苦,起码我不行,自打下了雪,我连晨练都放弃了,没事就和二位夫人窝在暖炕上装死。放眼全长安贵族子弟,如果评选本年度最佳混吃等死、不思进取奖的话,我必能一举夺魁,问心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