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身体,在兄弟中,应该不算是非常健壮的。由于我在同母兄弟中排最小,自幼,我就非常受母亲娄太后宠爱。大哥高澄被刺杀后,二哥高洋做皇帝。同母兄弟中,只有六哥高演与我特别亲近。
从广平公变成了长广王,我高湛在大北齐的地位,自然很特别。
我的二哥皇帝,随着他功业的开拓,酒喝得越来越多,日益凶**暴虐。即使我是他的亲兄弟,也时刻提心吊胆。天家寡情,杀人的屠刀,不知什么时候就会落到我的脖子上。
做王孙或者做乞丐,这种人生的命运,根本无法选择。能从魏朝六镇的普通士兵变成皇族贵胄,确实是我父亲高欢的功劳。时至今日,我仍然记得他的尊贵的、不凡的高贵容貌,记得他做魏朝大丞相的时候那种人生巅峰状态下的耀眼光芒。对于家乡怀朔的记忆,我几乎没有。依稀,我记得那些帐篷和古怪的窗棂,那种士兵群落的土灰色色调,以及苍蝇在马粪上面的嗡嗡的声响——怀朔是多么没有诗意的地方啊。那里草原上到处散布的,只有无穷无尽的青草和防止柔然人来袭的石砌碉堡。不过,在某个清晨时分,在我家土楼上,我曾经记得有一只大鹰停落在那里,它有着白色的羽毛和红色的鸟喙,似乎在它身上还有某些绿色的水藻沾着。顺着它望去,我看到了草原上那些溪流的闪光。我幼年的岁月,就在那溪中汩汩作响,有些时候,化为金色的五彩的阳光。
小的时候,我就发现,那些草原上的鹰,它们的幼雏,成长的方式非常特别。一对鹰,会下几个蛋。开始的时候,几个幼鹰都会孵出。而最先出世的小鹰,会把它的兄弟姐妹挨个挤出巢穴摔死。或者,它在巢中,就会依次把幼者咄啄而死。看来,为了自己更好地生存,谋杀自己的兄弟姐妹,不仅仅是人类的本能,禽兽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