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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挖墙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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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许是乐天真的在饭桌上表现的十分乖巧,景辰心情不错,格外开恩的带乐天在晚上出了门。

这边的夜市向来是很热闹的,灯火彤彤,人来人往,霓虹灯亮的如同一座不夜城。

乐天自从受伤之后,晚上出来的次数屈指可数,此时一见到城市的夜晚,就像鱼儿游进了水里,小狗见到了骨头,活跃的不行。

乐天出事前是属猫的,最爱昼伏夜出,老实的时候在画室里呆一通宵,不老实的时候就跑出来在酒吧泡一晚上,白天就睡的昏天黑地。

这样完全不着调的作息,常常昼夜颠倒,乐天的皮肤和精神竟然还很好,跟养生过似的。这大概就是天赋异禀,皮肤好得招人嫉妒。

不过现在到底是不同了,从前的小野猫现在却如同一只初入人世的小鹿一般,一手紧抓着景辰的手,怯生生的打量这个世界。

这个喧杂的城市让乐天有些头晕目眩,无所适从,或者说是目不暇接更准确一些。

无论是路过的浓妆艳抹的路人,还是店面上五彩缤纷的闪光,或者是街边小摊上卖的各色美食,都让乐天很有兴趣,但看不过来。

夜市热闹,不一会儿乐天就被路边卖糖葫芦的摊子吸引了,迫切的拽拽景辰的袖子,指着那摊子,“辰辰,辰辰,要吃那个…”

景辰看了一眼,那边围着一圈的人在排队,大概是师傅的手艺好,做的糖葫芦好吃,只见摊子上面挂着一红布条幅,上面用毛笔写了几个龙飞凤舞的大字:百年老店……后面一行小字:还差九十九年。

景辰啼笑皆非,他一向不许乐天随便吃外边的东西,不干净。想当初乐天刚醒的时候,自己给他做饭多精细啊,放盐都是用精准电子秤称出来的,生怕他那昏迷了大半年的胃不乐意。

景辰把乐天照顾得这么精细,自然不愿意让他在外面乱吃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