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十一点半,准备吃饭的时间,因为下午没课,宿舍的人在出去吃还是去食堂吃之间来回探讨。
他们的声音压得很低。
“这还用选,食堂啊。”
“理由?”
“穷鬼需要理由?”
过于真实了,下面的三个同学不禁噎住了。
就在这时,三号上铺床帘的缝隙中,唰的一下抽出来一只手,手指骨节修长,白皙漂亮,让人觉得主人的模样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那人掀开了床帘,露出了一颗头。
下面坐着的三个人齐刷刷的看过去。
楚乐被光刺得睁不开眼,只能睁一只闭一只,带着模糊的鼻音,问:“你们去食堂啊,帮忙打包啊,我给你们跑腿费。”
其中一个寸头的叫沈时,他颇为轻松的问:“你要吃什么。”
“照旧。”
“行。”随后,沈时补充一句,“吵到你了?”
“没。”楚乐言简意赅,重新睡回去了。
他们这间宿舍的氛围挺轻松的,大家都互相尊重,当初开学,楚乐是宿舍最后一个进来的。
带着上万块的耳机,黑T恤黑裤子,看着简约,其实一身名牌,他面无表情的站在门口,身后全是人,手上拎着几个箱子进来的。
这一操作令人瞠目结舌。
不过三年多相处下来,楚乐这人没什么少爷病,就是起床气有些大。
等楚乐彻底睡醒,已经是十二点半了,他看见桌上的饭盒,发现旁边多了一瓶饮料,他摸了摸肚子,先喝了一口。
入口冰冰凉凉的,还挺好喝。
他扭过头问:“这谁买的。”
沈时额了一声:“不是买的,是任良给的。”
噗的一声,楚乐全吐出来了,一脸菜色:“靠,吃到屎了。”
沈时解释:“楼下遇到了,他求着我给你,不好拒绝。”
楚乐翻个白眼。
气的起身去阳台,往下一看,果然有个傻逼在那站着晒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