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慕朝用漂亮的刀法把牛板腱切割成均匀的块状,他搁下刀叉,朝时聆远去的方向瞟一眼。
“看什么。”商行箴踹他一脚。
两人自部队认识,至今已经十余年,十八九岁时彼此并肩游过山林、越过雪峰,抹个迷彩妆还要在对方脸上留下自己的姓氏首字母。而今各自生意做大,在不同领域皆有立足之地,忙起来谁都抽不出空要见谁,但见了面都默契地不提当年峥嵘岁月,第一反应是互呛一句。
程慕朝嘴巴又抽筋了似的啧啧两声:“想不到啊,你喜欢这型的,书都没读完吧,弄起来不会有罪恶感吗?”
商行箴就知道程慕朝狗嘴里吐不出象牙,趁着把时聆支开,他索性摊开了说:“他是齐家的小儿子。”
“私生子”这仨字听着不光彩,虽然这是既定事实,他还是别扭地不想让时聆被困囿于这个招人议论的身份中。
但显然程慕朝关注点有所偏差:“齐家?你从哪把人拐来的?他们家不管?”
这个位置较偏,背后又以隔断阻挡,场中人声鼎沸,商行箴不怕隔墙有耳:“他没回家那么多天,你看齐家的人有动静了吗?”
“操,”程慕朝穿着西装喷脏,“什么叫没回家那么多天?他现在住哪?”
商行箴刮了刮眉心:“……我家。”
信息量太大,程慕朝花了两秒钟提取了下关键点:“你他妈不是恨不得弄死齐家的人吗,现在对着这小孩儿怎么吃得下嘴的,不恶心?”
又是小孩儿,仿佛谁都在不经意地提醒着年龄差距,商行箴不胜其烦:“你能不能搞清楚重点,我对他不来电,但他是齐家的,我留着他或许能有点用处。”
程慕朝问:“什么用处?”
商行箴道:“还没想好。”
“那你今天带他来是想干嘛?”
“不是你说的让我带给你过过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