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箱里有不少食材,不过在拿出来的时候,陆喆还是发现有两瓶需要用的酱料忘记买了。
国外不比国内便利,买什么手机APP直接下单外送就行。江凛说他去买,陆喆便又列了几样,趁着季明伦上楼拿江凛的超市储值卡时,陆喆悄声问道:“他这次陪你过来待多久?”
“一周,”江凛低头在手机备忘录里写好陆喆需要的东西,抬起头时发觉陆喆看着自己,不禁问道,“怎么?”
陆喆靠在后面的岛台上,叹了一口气:“到时候你要去送他,又要等一年了。”
兴许是在好友面前,即便被提到这个不想面对的分别话题,江凛也没有抵触的情绪,只是和陆喆肩并肩一起靠着岛台:“其实也没有一年,过年的时候我可以回去,还有春假,夏天之前如果能毕业的话我就走了。”
“以后真没打算继续留在洛杉矶?”陆喆问道。
江凛摇着头,抬起手指给他看湿疹:“回国养两个月好多了,我跟这的环境是真的不合。”
其实何止是环境,从一开始到这里,他就浑身都散发着格格不入的感觉。陆喆与他认识的那段时间他已经算比较适应这的生活习惯了,但是湿疹就没好过,一年到头手指都红,这还是陆喆第一次看到他手上没什么小水泡,肤色贴近了本来的颜色。
陆喆与他同校,对于毕业以后的打算也很茫然。之前他俩聊过这个话题,陆喆没有很强烈回香港工作的想法。他有一个完整的家,有很爱他的父母,他的家庭环境是江凛羡慕的,但是香港却有一个他想回又不愿回去的理由。
江凛想问他这次去参加那位的婚礼有没有发生过什么,话到嘴边听见楼梯那传来了季明伦的脚步声,只好把话收回去,陆喆则笑着推了他一下:“走吧,带你男朋友出去转转,不用太早回来,其实我不太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