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东尼的表情很尴尬,手足无措的露出一点微笑。他那双雾灰色善良的眼睛,很显然在代替他讲话,好像再说:我知道你很爱伊万,我也爱伊万,谁不爱伊万呢!但是我……我不觉得你爱我。
方瑟也露出一点笑,他知道安东尼对他的重要性,他是他的过去——所能缅怀和记忆的很重要的一部分。
有时候,一切都云里雾里,犹如坠落。但看看安东尼,他总会想起以前,想起他是谁,具体在哪生活过。
他们可能甚至都不是朋友。但安东尼为他工作了十几年,他仍旧是方瑟最信任的人之一。
这一点是不会改变的。
但对安东尼这个单纯的小伙子来说,方瑟的头脑与他跳脱的行事风格,都是他所羡慕的,而方瑟这个人……太过古怪。对安东尼来讲,通过方瑟,可以叫他想起伊万。
如果不想摔入泥潭,无法自拔。那么待在方瑟身边是最好的选择。因为伊万是过去,人如果选择过去,就和疯子没什么两样了。
安东尼时长在想,他选择待在方瑟身边究竟是聪明呢,还是他只是想要逃避。
逃避远离这一切,过去这个词,像扬起的一把沙土,直面对待,只会呛得涕泗流涟。
沉默了一会,安东尼公事公办,没有拒绝,也没有答应。和方瑟说他还有几个文件要签,如果他今天有空,最好能处理几个会议。
方瑟堂而皇之的拒绝了,他回答:“我已经快四十岁了,我的人生可能所剩不多。如果你问我,我有没有空,我肯定是没有的。”他牵着尤莉,说:“我们走,尤莉。”
他之所以能这么随心所欲的度日,是因为安东尼做牛做马的替他解决一切,处理大小事物。
十六岁刚进入公司的方瑟是勤快的,他那时候有太多东西要学,甚至在有了方子煦以后,他要一手抱着孩子,一手去干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