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重比赵煜年长十余岁,自持算是现场阅历丰富了。
但他想破大天,也不明白,赵大人的结论是因何得出来的。
可喜的是,周重武人出身,生性豁达直爽,虽然赵煜是“空降”来的小上司,他倒全没有倚老卖老,论资排辈的念头,向赵煜拱手道:“下官见识浅薄,还请赵大人点拨。”
赵煜还礼笑道:“浅见而已。老板养了狗,但屋里惨案发生,周围邻居没有听见狗吠,很可能,二黄在出事前,就被‘驯服’了,也可能是它与凶手相熟,并没把他归于需要防备的行列,而且,”赵煜说着,伸出手来模拟凶手犯案时的动作,“凶手右手掐住老板的脖子,如果这人不是只有一只手的话,那么他的左手,很可能是捂住了老板的口鼻,阻止他叫喊,相较于颈部的伤痕,面部淤痕的显现会慢一些,所以现在还看不出来。”
周重皱眉听着,心道赵大人说得可真有道理,全懂。
但逻辑上,他依然没理请,查命案,跟一只狗较劲做什么。
就听赵煜继续道:“人都杀了,杀一只小狗,又是多大的事呢?但二黄的尸体,并没在这里,周大人认为为何?”
周重脑顶冒青烟,脸上一副表情写明了:您快说吧,我蠢。
赵煜道:“凶手不忍心杀掉二黄,但又把它带走了,是怕它发现主人遇害后吵闹……他在拖延凶案被发现的时间,而且……”
说到这,他止住话茬,把后半句话咽回去了,苦笑着摇了摇头。
周重一拍大腿——原来是这样!
自大皇子殒命时起,整起案件便已经白于天下了,那订购毒素的人,完全没有必要脱裤子放屁的拖延时间。
“所以,这应该是一起案中案。”赵煜皱眉苦笑。
“大人方才因何欲言又止?”
赵煜眨了眨一双微吊的眸子,脸上泛起丝悲悯的神色:“凶手对一只狗尚且有慈悲之心,对这夫妻二人,却下此毒手,岂不是……讽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