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瀛对自己成为了丁厌的乐子一事浑然不知,周六中午11:10,他将车停入地下车库,5分钟乘电梯走出大厦,步行10分钟抵达了约定的地点。
丁厌会约他吃饭,这是他没想到的。
毕竟昨天摊牌时丁厌的表现,不像还能对他生出好感;怎么过了一小时就想通了,只是为了叫他帮忙给Elsa选礼物?
如果只为这个原因,那在网上问他就够了,没必要把他约出来。
难道是……想起来了?也不太像。
丁厌记不清自己有多久没穿过男装去逛街了。他上下班通勤的衣服都稍显正式,但私底下基本是随便穿穿,休闲男装的款式就那么些,卫衣衬衫T恤夹克风衣,搭配不出花样。
他昨晚洗过头发,今天一觉睡醒压得乱糟糟的,想到是和男人见面,他也没兴致打扮,把呆毛吹了吹,套上件卫衣,换了牛仔裤和运动鞋就出门了。
不修边幅节省下来的时间,丁厌用来节能减排。他先坐公交,再换乘地铁;当风尘仆仆地踏入闹市区流动的人群,正好是11点28分;他停在路边,给楚瀛和赵玥各发了一条微信。
:我快到了,你到了吗?
坏蛋:到了
赵玥:我还有5分钟
丁厌复制赵玥的回复,转手发给楚瀛。
坏蛋:嗯
丁厌快步走到约定地点的附近,这家餐厅他常来,所以对四周环境很熟悉。楚瀛那个头和出挑的样貌,他隔着20米就一眼望见了。对方今天穿了一身黑,短款外套,马丁靴,腿长惊为天人,跟等着街拍摄影师拿镜头怼着他出片似的。
哼,骚包。他一定是想从雄性外貌标准上艳压我——丁厌悻悻地想,闪身找了处隐蔽的角落藏起自己。
赵玥:我马上到了,你是在外面还是进去了?
:我在门外,穿的黑衣服,你一来就能看见我
丁厌兴奋得手指发颤,啊啊啊哈哈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