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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9章 断袖风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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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汤坊主的劣单与小报为开端,开封府内外清查了一大批贩卖假药、以武犯禁、拐卖良民的歹人。

“金主”清剿干净,一众小报眨眼之间断了粮草,未等朝廷针对,自己便渐渐弱了声息。

但对于整个传播行业来说,肃清与整改远没有到结束的时候。

罗月止亲自登门拜访岑介,并提交上一份规范行业秩序的“新政草案”。

罗月止对岑先生说道:“国有国法,行有行规。若无绳墨制约,浑水摸鱼的人便是现在销声匿迹,未来寻到机会,也会卷土重来。”

岑介读完他的文章,赞许地看了他一眼:“未等朝廷动作,便有意自我约束,做得很好。你的这篇文章,我会上呈中书,以待后用。”

一段时日过后,国子监出面颁布新规,举京震动。

据新规要求,京城所有时刊和新书,不论雕版还是活字印书,发售之前,皆要先在国子监备案,尤其是时刊,需在标头以小字备注“国子监监刊”,方可进入市场售卖。

不备案而私售书刊者,一经发现,便要毁板罚款,一次要罚两百贯之多。

但若是私家藏书,未曾大量印刷,也没有公开发售以求盈利,则在规定之外,不予计较。

另外,市面上的所有时刊,皆采用“先发后审”的方式监察,所有时刊必须标注刻印坊子的徽记与地址,以备国子监核查。

倘若故意隐匿刻坊来源,或故意假借别家之名,伪造徽记,妄图逃避事后追责,也要处以罚款。

国子监同时开放检举,若有人检举造谣诽谤、诬人名誉的文章,经过核实,证据确凿,便可获赏钱五十贯。

——这份钱,全部由造谣传谣的刻坊来出。

而广告方面,三司也同时发布告令:但凡是以帮助商家筹备活动、策划经营盈利的铺子,盈利累计五次以上,必须在广告行会注册登记,接受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