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正华带着耳麦,听到里面宋万恶毒的话语隔着电波直刺过来,“你自己看看监控,你弟弟就在楼上,你要是不听话,我就让人把他剁了喂狗!”
皱眉把耳朵上的耳麦离远了一些,他几乎可以轻易想象得到耳麦里声音传过来的那一头,时夕僵硬的身体和惨白的脸。
不过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孩子,面对群狼环伺,只身直面人性中的恶劣面,被人用至亲的性命威胁着做出出卖自身尊严的事,心里的压力和惶恐可想而知。
莫正华心里怜惜的感觉开始缓缓升起,其实时夕一开始吸引他的,就是身上那股倔强。
可他又长得那么好看,相较于其他十七八岁的男孩子来说,他的腰身过于细窄单薄,总给人手再大点就能盈盈一握的错觉,肩膀也没有一般男人那么宽,眉眼间有种天然的纯净,本是惹人怜惜的一张脸,可这样的人身上偏偏有种被人欺负的越狠,就越有一种引人犯罪的破碎感。
所以昨晚和他做的时候,他就忍不住想一再的欺负他,甚至恨不得狠狠弄哭他,忍不住想看他脸上倔强逞强的表情最终坍塌殆尽,他越哭着求饶,他却该死越兴奋。
真是个浑身都有着矛盾感的男孩子。
这样漂亮的孩子放到一群禽兽中间,如果没人管的话,说不定会被撕成碎片。
此时莫正华正坐在一辆其貌不扬的商务车里,他叹了口气,抬起头对身旁的两个人说,“说是人在楼上,先去找吧。”
那两个人点点头便下去了,并且招呼车下的几个人一起往KTV里走去。
耳机里人声嘈杂,既然已经得到了重要的信息,就没有必要再听下去。
正当莫正华想要把耳机拿下来的时候,里面忽然传出一阵清越空灵的歌声。
莫正华愣住。
是时夕在唱歌。
那是一首英文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