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正华舌尖舔舐指尖的瘙痒感像一股细小的电流,从时夕的指尖一路传导进心里。
时夕哆嗦了一下,想要把手从他嘴里抽出来。
可还没等他把指尖抽出来,就被莫正华把整个手掌都拉过去,一点点细细地啃起来。
时夕,“……”
莫先生真的好像一只毛茸茸的大狗。
莫大狗很快顺着他的胳膊一路舔到腋窝,把他吻得忍不住笑起来,最后把他整个人都压到地毯上,一点点地吻,口水擦了他一身,像是要把他用口水整个标记起来一样。
于是时夕被顺理成章地吃干抹净了。
这一场情事莫正华做的畅快淋漓,时夕光着身子被压在深色的地毯上,白玉般的皮肤被地毯衬得像是会发光一样,还有背上那树灼灼盛放的桃花,娇艳欲滴,摇曳生姿,仿佛能把人勾进一片艳色无双的梦境里。
“时夕,你这样真的好美,”他膜拜般的吻上他背上的纹身,几乎用舌尖舔遍他整个背上的每个角落。
感觉到男人异常执迷地啃咬他背上的纹身,时夕心里有些五味杂陈,因为他明显感觉到,莫正华吻他背的频率过高,做事的时候,也是后背位的频率过多。
也许自己如今所依仗的男人的喜爱,多数是拜这身刺青所赐。
也就是说,他也不过是个载体,就像一张干巴巴的画纸,如果没有身上的那幅价值连城的画,便是毫无价值。
悲哀的感觉让他颓丧地把脸埋进胳膊,将落寞的情绪彻底掩藏起来,只留线条流畅的背在男人视线里,反正男人需要的就只是这个而已。
背上的吻还在继续,在时夕陷入越来越低落的情绪里的时候,却猛然间觉察到,男人的吻滑向了不可思议的地方。
时夕攸的瞪大眼睛,“……”
“……先生,不要这样……不干净的,”时夕在过度的刺激下猛烈摇头,克制不住想要挣扎抽身,却被男人更紧地钳制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