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去大凉都城,和仙女和大夜枭一起◎
兰时领着肖夙, 贴着五郎坐,同五郎一起烤火。
兰时剥了颗栗子放到五郎掌心, “五哥你瞧这孩子根骨如何?不然你收他为徒, 教他些防身的本领。”
“傻!”五郎接了贿赂,一指头敲在兰时头上,“那太子都肯给他赐姓, 你带着他去寻太子, 便是没有杜太傅这层关系,只这人是你领过去的, 他就没有不应的。”
太子殿下,一颗心两面都写着姜兰时,若是兰时是个昏聩的, 只怕太子殿下能做出烽火戏诸侯只为兰时一笑的举动来。
兰时琢磨五郎提的法子倒也行,将这孩子养得亲君会更好,无论何时都与天家一心,才能不惧流言蜚语和朝堂倾轧。
不过有件事,还是可以让自家两位兄长知道,兰时冲肖夙点了点自己的颈下, 小狼崽聪明地很, 自觉地将那玉佩从衣领里拽出来,兰时看着那佩玉,忍泪笑道:“十二哥说,七哥曾经倾慕过一女子,至死没能说出口,他也没机会知道, 他倾慕之人, 也相思多年, 现在大愿得成,寻他去了。”
如今想来,安知曾经想修篱种菊的七哥,不是为了去配那能封王拜相的杜家女管仲。
七哥的字迹从习字那天起就圆圆的,刻在那玉佩背面的承谌二字虽尽力飘逸,从姜帅和五郎的位置远远看去,还是圆圆的。
姜帅只看了一眼,便移开目光,不忍再看。
“他若想留在北境,便随他,北境军还是能护住个孩子的。”
与姜家子有旧,这五个字,能让姜帅护他一世。
“我要去大凉都城,和仙女和大夜枭一起!”
进帐来一直扯着兰时衣角装乖的肖夙,拽着兰时的衣角往前跨出一步。
很认真地自行决定去留,“我知道我要当突厥王,阿妈说异姓王就是要住在大凉都城里过一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