澹华舔了舔干涩的唇瓣,只身前往水源所在地。
水源的所在地,往往是猎物的聚居地,这不,他一来就看见一帮的斑马在那儿慢腾腾的吃草,这些斑马的块头都不小,它们一个个体格健硕,肌肉结实,一口咬下去定是嚼劲十足的。
可惜,澹华这一趟的目的并不是这些肌肉结实的斑马,而是草原一霸—野牛。
哥哥最喜欢吃的就是野牛,如今,哥哥受伤了,他定要好好给哥哥进进补的!
斑马在有蹄动物里面算是中等身材,但是,真正要跟野牛比起来,那真是相差甚远,两者都不是一个力量梯队的。
这么说吧,成年雄狮的体重能达到两、三百公斤,而野牛的体重可达到九百公斤,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澹华不能够凭借着力量直接压制对方,必须靠智取而不是蛮干!
不仅如此,野牛是草原里出了名的脾气暴不好惹,它们那一双弯钩一样的牛角能够直接贯穿狮子柔软的腹部,丧命在野牛手上的狮子可不是一只两只,最关键的是它们靠群居生活,一头都如此的不好惹,碰上一群,那真是鹿死谁手不好说!
当然,狮子敢顶风作案不是没有道理的。
你群居了不起呀?我们也是群居!
大猫们往往都是独来独往的独行侠,唯有狮子喜欢群居,他们不仅喜欢一家子生活在一起,而且他们还喜欢一起协同捕猎,狮子是伏击的好手,最先发起攻势的狮子往往会把猎物赶入队友的埋伏圈,给猎物来上一通包饺子。
问题是澹华形单影只,根本就没有人跟他打配合,这意味着这一场高难度的捕猎任务必须由他独自完成。
最关键的是他们家已经有伤员了,如果他再在捕猎里受伤的话,恐怕家里连顶梁柱都没了,到时候两个崽崽只有干瞪眼挨饿的份。
为了保险起见,澹华特意选在了夜里进攻,他的夜视能力极好,哪怕是在黑漆漆的夜里,于他而言,跟白昼没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