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交房租的日子。
上午秦殊给房东转完账以后,感觉自己的心都在滴血。
他将余额那行数字点开又退出去看了好几遍,虽然远没到捉襟见肘的程度,但以如今这个只出不进的生活状态,最多坚持到明年,他就得打包行李回老家了。
哦,还得拎着自己的植物和乌龟。
“啊——”
他闷在被子里愤愤喊了一声,又在**蜷着被子翻滚了好几圈。
当初信誓旦旦,跟爸说自己一定能留在H市,现在他只觉得这话在啪啪地打自己脸。
还不如前年和毓文一起考个研呢……
他叹了口气,读个研究生的话,在H市找工作还不是轻松许多?总不会饿到自己的。
但考研确实辛苦,爱美如毓文,那一整年都灰头土脸的,十次见她有八次穿着睡衣,每天不是拿着本子背单词、拿着肖秀荣刷题……就是在生无可恋地听网课。
一想起毓文,他就回忆起了上周那场称得上是“离奇”的聚会。
他和毓文两人,与一群不熟甚至不认识的人坐在一起,竟也玩闹到很晚。在楼下表演的乐队还上楼跟他们喝了几杯,当然主要是跟陆老板喝。
结束时差不多已经是凌晨两点多,秦殊困到不行,连卢晟这个“烟酒大亨”都醉得连话都说不清楚。
秦殊依稀记得,后来是陆追叫了好几辆车,把他们每个人安顿好的。
迷迷糊糊间,他将头靠在了车窗上,透过灰蒙蒙的暗色玻璃,看着窗外的陆追有条不紊地将每个人都送上了车,跟司机说明地址。
车灯一闪一闪,照在了陆追身穿的黑色衬衫上。
他当时心里想的好像是:
送醉酒的客人上车,莫非是酒吧老板的必备业务?
……
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都不重要,关键是:他记得自己主动加了陆追的微信,说要给他转打车费来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