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房那边传来温肃柠将行李箱重新合上的声响,牧云笙恍然回过神来,他火速蹲下身,慌慌张张地用手把这堆东西扫成一堆,抓起来。
放哪儿?要放哪儿?
他迅速环视过一周,冰箱,微波炉,沙发,茶几,好像放哪儿都不合适啊!
牧云笙只能把手抄进自己口袋里,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反正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这些套子就已经从温肃柠的兜里,转移到他的兜里了。
温肃柠为什么要随身带那么多**?
牧云笙想不懂,正常情况下,谁也不会随身带着这么多这玩意吧?
“牧云笙?”隔壁的温肃柠喊了他一声,“能帮我挪一下桌子的位置吗,有点不好插电源。”
“马上来!”牧云笙答应着,他低下头看了眼,确定那些玩意老老实实待在自己兜里,不会被看出来,才紧张地过去,帮温肃柠挪桌子。
牧云笙三两下把桌子抬到合适的位置,帮温肃柠把电源插好,看他坐在桌边,将笔记本打开。
银色的电脑同样是很老的型号,看起来似乎有很多年了,光是开机就用了足足一分半钟,还发出风扇运行的咔咔声响。
“多久之前买的啊。”牧云笙忍不住问。
“六年前吧。”温肃柠道。
这部电脑并非原主上大学时专门买来,而是原本就在他家用了三年的。
养父母当初以温肃柠学的专业又不需要用计算机完成课业为理由,把旧电脑给他带着,买了个新的放在家里。
甭管电脑被如何爱惜,它年岁高了,运行速度自然一降再降,还好温肃柠如今只需要打字和做ppt,也不必运行什么复杂的软件。
比起换个新电脑,他更想先攒钱买个合适的键盘,毕竟笔记本自带的键盘键程太短,他最近天天写的比较多,手指和手腕已经开始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