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峥不知道秦佩宜在想什么。
知道了他也不会否认。
他骨子里确实是有点混蛋的人, 比如之前就爱嘴上欺负霍乐宁,除了刑讯室不提怕真的把人吓哭,其余时候都是仗着霍乐宁好脾气。
像是一团棉花, 或者应当是棉花糖。
不仅软,而且很甜。
小棉花糖在八点半准时乖巧地打来了通讯。
湛峥回了自己的房间,才按下接通。
他私心重, 从前不让严沛看霍乐宁是照顾霍乐宁隐私, 现在不让别人看见他们通讯是不让看。
一接通,他就庆幸自己做了这个决定。
因为霍乐宁今天没有穿兔子睡衣,而是穿了一件洁白的睡袍。
睡袍是西式宫廷的样式,不长也不短,刚好遮住膝盖, 露出一双白皙的小腿。
脚倒是还踩在兔子绒拖里, 脚腕纤细白皙。
一只手就能圈住。
湛峥也确实这么圈过。
在某些时刻。
他从前也会偶尔有这种片段的回忆。
只是那个时候他只当自己是第一次之后食髓知味,心里再面对霍乐宁的时候还有些微的愧疚, 现在想来, 也算是早有端倪。
如果真的是当弟弟, 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又怎么会不敢在这种时候看他的眼睛。
湛峥收回了目光。
如今他比之前要坦然许多, 毕竟古人就说过, 食色性也。
但是终究不想太冒犯。
他若无其事地问:“怎么换衣服了?”
“嗯?”霍乐宁愣了几秒, 然后才反应过来, “那身洗掉了, 沾了草莓渍。”
今天小明给他做了草莓果酱蛋糕。
说完他就有些后悔。
果不其然,湛峥怔了一下,勾了嘴角。
“只有小朋友才会在吃东西的时候把东西弄到衣服上。”他慢慢地问, “霍乐宁小朋友, 今年几岁了?”
霍乐宁小朋友涨红了脸。
他如今也有了反抗意识, 不再任人宰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