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在剧本杀误入案发现场

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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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薇手机里面唯一可以算作有价值的信息, 就是她的备忘录里面的一段话。

“我是小薇,我要记得我的名字。”

“我是小薇,我不要忘记我的名字。”

她在反复强调着这句话, 令邢珊觉得背后发凉。

看起来小薇的精神状态也不太正常的样子, 她才会将这段话记在备忘录里面, 时时提醒自己。

可是小薇为什么会忘记自己的名字?这又是什么类型的精神疾病?

想起那个神情麻木的小姑娘,邢珊只觉得心里拔凉拔凉的。

小薇会说实话吗?她说的话就真的可信吗?

谁敢相信一个精神病患者说的话?

一个可能连自己的名字都不记得的精神病患者, 她说的话甚至都不能作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在小薇的房间里搜索了一圈, 也就只找到了这些有用的东西。等到邢珊准备从312房间出来时, 才发现刚才她拿过那张烧了一半的信的手脏了, 就进卫生间里准备拧开手龙头洗一下手。

她突然发现,洗手的槽上有星星点点的红色痕迹。

就好像是······有人在这里洗过什么东西, 而那东西上应该是沾着血的,这就是遗留在洗手台上的血迹。

小薇也去过案发现场?无论她是不是凶手,她肯定是去过案发现场,才会沾染上了血迹。

这个推断就和刚才林令舒在容与的房间里发现了沾血的鞋子, 是完全相同的原因。

他们都言之凿凿地表示不认识死者原明, 也没有见过原明,但事实上他们都早已经去过案发现场了,又怎么可能真的不认识原明?

不管谁才是杀人凶手, 他们这样说都是明显不想和这个案件沾上任何关系的意图。

其实邢珊也很能理解。

但现在他们同样作为这个案件的嫌疑人的身份, 他们的隐瞒在被发现后反而会让他们的行为变得可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