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外头那条小路昨晚上出事了。】
【哪条?往小吃街那条?】
【听说了, 都传遍了,幸好报警及时,加上警察局离得不远, 只是强奸未遂。】
【幸好吗?我怎么感觉是坏人好事(头顶锅盖, 我也是听说别骂我】
【同学同学, 怎么说?】
【就是有知情的朋友告诉我, 几个混混给警察那边的口供,说是那个学生自己叫他们出来那啥的,你情我愿在玩儿情趣, 不存在什么强奸, 懂吧?】
【?】
【等等, 几个?玩儿这么花?】
【找人强奸自己……?不是吧,真的假的?】
【有通话记录为证,那个学生, 就姑且称他受害者吧, 是他先主动联系的那些混混。】
【会不会是, 嫖?】
【查过了,没有聊天记录, 也没有金钱交易, 应该不是。】
【反正从已有的证据来看,你情我愿这种说法还是比较有可信度的。】
【我的世界观崩了。】
【那受害者呢?他自己也承认?】
【这话问的, 通话记录都在那儿, 他还能不承认?】
【没, 承认了一半吧。】
【他承认是自己联系的混混, 不过他说他中途反悔了, 而那些混混选择了违背他的意愿继续动手, 所以还是强奸未遂, 要求警察给他们定罪。】
【但是混混又表示是受害者在撒谎,因为“强迫”也是他们事先商量好的,说是会比较刺激。】
【……我无话可说。】
【听起来怎么感觉是在狗咬狗?】
【我是法盲我多问一句,强奸男性算犯罪吗?而且还是未遂。】
【我也不太懂,有没有法律专业的同学?出来解个惑呗。】
【我想阴谋论一波,会不会其实他是雇人行凶,结果不知道出了什么岔子,导致自食恶果?毕竟找几个人在野外轮自己这种事,我还是觉得正常人干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