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法语专业的大课, 四个班一起在五教大教室上。
没有分班级区域,大家坐得零零散散,开课之前教室里闹闹哄哄, 分开在不同班级的同学难得聚在一起, 肯定要趁这个时间凑一块讲小话。
池冬亭性格开朗四处吃得开, 每个班都有熟人, 还没上课就前后左右地聊,关系网大得令人叹为观止。
坐在他旁边的叶温余就和他形成的鲜明的对比。
从进教室坐下开始,叶温余就只字未吐, 一直盯着自己的手在出神。
他本来就想着套出严琛喜欢的东西, 以便打破僵局, 可以跟他进一步拉近距离,没想到他还没有开始套严琛就对他摊牌了,更没有想到严琛喜欢的竟然会是他的手。
不是什么昂贵到买不起的东西, 也不是珍稀难寻的物件, 而是他的手, 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不费吹灰之力就能送到严琛面前。
好像自从和严琛认识以来, 他的运气总是出乎意料的好。
说不窃喜是假的, 叶温余的想法很简单,既然严琛说喜欢, 那他就最大限度地放大严琛的喜欢。
他要借这个机会给足严琛甜头, 最好能让他离不开自己, 甚至是爱屋及乌, 从喜欢他的手一直发展到喜欢他这个人。
到时候他再开口表白, 就必定不会失败了。
他的设想很乐观, 也很圆满, 为此郁郁的一天的心情舒畅不少,但同时不免也会感到疑惑,为什么呢?
严琛说喜欢他的手,说他的手很漂亮,可是他翻来覆去地看也没有觉得他的手有哪里漂亮,不就是跟所有人一样十根手指,十片手指甲。
不过不理解是一方便,私心膨胀又是另一方面。
在窃喜的同时,也会不知足地惋惜为什么严琛喜欢他的手不能像他喜欢他的嘴巴一样感情浓烈不到不能自拔?
如果可以,那他就不用像现在这样,为了满足自己不断膨胀的贪欲而苦心于怎么追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