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活了。
没什么意思。
所以,临死前把郑成刚拉下地狱,是我死得其所。他的死对我来说重于泰山,我的死轻如鸿毛,那天和姜小茴一起看《让子弹飞》,姜文指着周润发演的黄老爷说:“没有你,对我很重要。”
没有郑成刚,对我来说很重要。
他好像一个粘毛器,沾满了我过去的悔恨,藏污纳垢地卷着一层层的痛苦,卷得太大太臃肿,成了个定时炸弹,我只能抱着他一起沉入大海,在海底惊涛骇浪,然后我和他的碎片用来喂鱼。
那时,坐在炕上,我就是那么想的。
他真应该换个地方住,而不是扭头窝囊地回到他妈捡废品的屋子里。虽然没有我生活的痕迹,但我长了一双红外线的眼睛,看见了许多擦不掉的污痕。
比如说吧,就在我坐的这个炕沿上,我的脑袋像大摆钟似的砰砰嗑在上头,郑成刚扯着我往上撞,我坐在这里都觉得嗡嗡作响;还有眼前那面灰墙,上面溅满了韭菜炒鸡蛋的味道,他喜欢吃饭时发脾气,摔盆摔碗,春天的韭菜生得嫩绿青翠,没有半点涩味和劣臭,在金黄的蛋液中泼出去,滋啦,刚端在盘子上,就猛地飞到了墙上,粘得像块残缺的海南岛地图;这地上,郑成刚的妈哭喊着她死了算了,郑成刚跟她要钱,她说没有钱,被一巴掌掴在地上。打母亲这事过于缺德,一向站郑成刚的邻居都来谴责他,他做不了人,跪在地上哐哐磕头,话里明里暗里说我教唆他,是婆媳矛盾的延伸。
这么个人,对我恶劣,对他的妈妈也谈不上半点孝心,唯一能提的,就是对他女儿好。
小时候,抱着出去看灯,小孩丢了三块钱,他也不恼,偷偷塞给她十块,跟她说别和妈妈说,小心她骂你。长大一点,咯吱咯吱逗她笑,允许她看电视,给她玩手机,她骑在他脖子上也不恼,笑呵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