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罗森一怔,显然没想到阿尔莫斯话题跳跃幅度如此之大。
“嗯……怎么说,雄主并不是很喜欢我,我跟雄主相处的时间也不多,我们当军雌的,常年待在集团军,本来也没多少假期,这点你也知道。”
婆罗森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实话实说,“雄虫应该更喜欢亚雌吧,毕竟亚雌数量少,也更为娇软。至于雌虫……军雌应该是最不讨喜的。很多雄虫嫌弃军雌粗鲁,只不过看在军雌会赚钱的份上,才愿意娶军雌。”
阿尔莫斯捻了捻黏在翼翅上的血块和泥灰,心里的激动喜悦被扑灭了一半。
婆罗森说的是事实,他也知道,否则手下军雌们为什么整天说攒雄主本,还不是为了能找到一个好雄主。
像他这样的军雌,洛颂是真的喜欢,还是……只是一时兴起?
“如果雄虫用实际行动对雌虫表达了亲密,还对雌虫特别好,但是却从来没明确表态过……”阿尔莫斯不停剥着翼翅上的污物,不知轻重地揪落了好几根翅羽,“雄虫有可能是什么想法?”
婆罗森微微蹙眉,目光在银发军雌身上转了几圈,“你说的雄虫……是洛颂阁下?”
阿尔莫斯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他抬起眼,直视婆罗森,像无声的回答,不言而喻。
“当初洛颂阁下除了已婚军雌之外,只选中你,我们就猜测洛颂阁下看上了你。”
婆罗森走近阿尔莫斯,往旁边的拉伸垫上一坐,一副要促膝长谈的样子,“这次发生这样的意外,我听维左说了当时的情况,洛颂阁下不顾自己的安危,从佣兵团手里把你抢回来,洛颂阁下的确对你很好。”
“说实话,像洛颂阁下这样的雄虫,我们也是第一次见到,他……很完美。”婆罗森顿了顿,轻叹一口气,“但是,正因为洛颂阁下很完美,喜欢他的虫太多,作为高阶雄虫,他会娶很多很多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