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袋里装着沅城一家很有名的烧鸡的纸质包装袋,项北看着那鸡,一时间有些说不出话来,只能又去瞧拿着带着的人。
顾之时回望他,“怎么了?跟不认识我似的?”
项北低头笑了笑,快步绕道顾之时身后,猛的一窜蹦到了那人背上,双手圈住顾之时的脖子,要背背。
拎着塑料袋的手,赶忙去扶住搭在他腰上的两条腿。
还真是小孩子心性,没准还想亲亲抱抱举高高。
顾之时下意识瞧了瞧四周,路过的邻居,一个个投过来的目光看着他有些脸颊发热。
背着媳妇稳稳当当的走回了自己家,一直到开了门换鞋的时候想把他放下来,背上的人也不肯撒手。
没办法,只得用脚换了鞋,背着今天不知道怎么这么粘人的小狼崽送到了沙发上。
项北长得一张乖孩子的脸,实际上可不是个只好老老实实的读书的,借了力使劲把人一拽,连带着顾之时一起栽到了柔软的杀上,没等那人起来,忙不迭的从后面窜到了前头,趴在了顾之时怀里没骨头似的贴着他,把脸埋在了温热的颈窝里。
柔软的头发擦过顾之时的下巴,有点痒。
被压在身下的人,伸手摸了摸小脑袋瓜,轻声问他:“因为什么不高兴了?”
项北不说话,准备的说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他脑子里太乱了,瞧见了顾之时又觉着委屈。
他自己不明白这委屈为什么不是瞧见叔叔的时候冒出来的,而是瞧见顾之时的时候。
人一旦有了自己喜欢的东西,就会变得贪心。
他明知道严格意义上顾之时本就不是他的,可这些天幸福的日子让他有种这人是他真正拥有的错觉,而他自己有清清楚楚的明白,错觉就只是错觉,偏生的又压抑不住人骨子里贪婪的劣根性。
明知道终有一日是要放手的,便不由在他还在自己能触碰到的地方的时候分外的珍惜。